焚烧炉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热分解式焚烧炉,由主燃烧室、二燃烧室、燃烧器、烟囱等组成、该焚烧炉能先将废弃物在主燃烧室中高温分解。再在二燃烧室中充分燃烧,通过烟囱排放出二氧化碳和水蒸汽等无害气体。该焚烧炉可焚烧各级医院的垃圾、屠宰场垃圾及铁路、宾馆、公园等的废弃物。用途广泛,且焚烧过程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无臭、无味、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焚烧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87214654.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87-10-20
授权号 :
CN87214654U
授权日 :
1988-07-06
发明人 :
李康敏彭联耀孙绍堂
申请人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德政北路吉庆西五号
代理机构 :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徐一华
优先权 :
CN87214654.5
主分类号 :
F23G5/027
IPC分类号 :
F23G5/027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5/00
专门适用于焚烧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方法或设备,例如焚化炉
F23G5/02
包括预处理的
F23G5/027
热解或气化
法律状态
1991-03-20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
1989-03-15 :
授权
1988-07-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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