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子气体激光器的激活介质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离子气体激光器用的激活介质含有氦、氖、氩或氪,在氩或氪的密度从3×1016/厘米3到与总密度比较的相对密度为15%时,其总密度大于1019/厘米3。该激活介质至少还含有一种由下列物质中选取的补充成分;氙、氢、氢的同位素或这些成分的不同组合的混合物,同时它们中的每一种的密度或它们的混合物的密度取为从1015/厘米3到与氩或氪的密度比较的相对密度为20%之值。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离子气体激光器的激活介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88100332A
申请号 :
CN88100332.8
公开(公告)日 :
1988-08-10
申请日 :
1988-01-28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安德里·朱里维奇·阿莱克桑德罗夫维克托尔·阿莱克桑德罗维奇·多吉克奥莱格·莫夫苏莫维奇·克里莫夫阿莱克希·朱里维奇·萨马里恩依格尔格奥吉维奇·鲁多伊阿尔卡迪·马特维维奇·索罗卡
申请人 :
苏联科学院工艺激光科研中心
申请人地址 :
苏联莫斯科夫斯卡亚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代理人 :
李强
优先权 :
CN88100332.8
主分类号 :
H01S3/06
IPC分类号 :
H01S3/06 H01S3/22
法律状态
1993-07-21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0-05-30 :
实质审查请求
1988-08-10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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