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场所的灾害防护系统和结构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摘要
一种地下场所灾害防护系统,它具有压缩空气源和安装于地下场所的独立发电机。当灾害发生时,压缩空气供应系统把压缩空气释放入地下场所,以保持地下压力高于外部大气压力。独立的发电机产生电能可为地下场所提供所需照明。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地下场所的灾害防护系统和结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43765A
申请号 :
CN89108470.3
公开(公告)日 :
1990-07-11
申请日 :
1989-11-1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森敬
申请人 :
森敬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东京都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马铁良
优先权 :
CN89108470.3
主分类号 :
E04H9/00
IPC分类号 :
E04H9/00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4
建筑物
E04H
专门用途的建筑物或类似的构筑物;游泳或喷水浴槽或池;桅杆;围栏;一般帐篷或天篷
E04H9/00
能经受或保护不受外来异常的影响,例如,战争、地震、异常气候影响的建筑物或建筑群或掩蔽所
法律状态
1992-10-07 :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1990-07-1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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