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木及其制造方法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发明为一种能代替天然木材使用的人造材料及其制造方法。该产品以草本植物碎粒或其他含植物纤维的物料碎粒作为骨料,以皮胶液或碱性皮胶液作为骨料的有机粘结剂,以标号不低于400的水泥作为填料和无机胶凝材料,以甲醛作为有机粘结剂的防水剂和固化剂,根据需要还可加入橡胶乳液作为水泥改良助剂,以及加入树脂乳液。本发明的显著优点是产品成本低,物理性能和加工性能都与天然木材接近,且制造工艺简单、不需加热加压,原料来源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人造木及其制造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72A
申请号 :
CN89109222.6
公开(公告)日 :
1991-06-19
申请日 :
1989-12-07
授权号 :
CN1019773B
授权日 :
1992-12-30
发明人 :
段尔焕
申请人 :
段尔焕
申请人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塔路昆明市建筑设计院
代理机构 :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李行建
优先权 :
CN89109222.6
主分类号 :
B27N3/02
IPC分类号 :
B27N3/02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27
木材或类似材料的加工或保存;一般钉钉机或钉U形钉机
B27N
用干燥方法制造物品,带或不带有机黏合剂,物品是由含有木材或其他木质纤维的或类似有机材料的碎粒或纤维构成的
B27N3/00
基本上扁平物品的制造,例如由碎粒或纤维构成的板
B27N3/02
由碎粒构成的
法律状态
1996-01-24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1993-10-06 :
授权
1992-12-30 :
审定
1992-04-15 :
实质审查请求已生效的专利申请
1991-06-19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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