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之新构造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香之新构造,在香的本体上预留有一供空气进出之通路,使香的整体构造呈中空状态,此外,基于美观考虑,该中空香本体之外表可制成各种人物、鸟兽、花草等造型,且可在表面再饰以各美观的色彩,这样,这种中空香本体无论是立、卧、线、环等各种形态之插置或悬吊使用,均将有助于其之燃烧而无熄灭之虞,及可减少香的烟雾及油垢之污染,且更能以其美观之造型,而吸引消费者之购买欲。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香之新构造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54003A
申请号 :
CN90100875.3
公开(公告)日 :
1991-08-28
申请日 :
1990-02-19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黄正男
申请人 :
黄正男
申请人地址 :
香港高士打道111号东惠商业大厦17楼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王宏祥
优先权 :
CN90100875.3
主分类号 :
A47G33/00
IPC分类号 :
A47G33/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7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A47G
家庭用具或餐桌用具
A47G33/00
家庭用的或一般使用的宗教或祭礼用具
法律状态
1994-11-02 :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1991-08-28 :
公开
1990-07-18 :
实质审查请求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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