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机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用普通的4∶3宽高比格式电视重放新推出的16∶9宽高比屏面格式录像机录制的画面时,会在电视机屏幕上下两边缘因没有电子束打到该处而形成暗行。但因磁头的转换点因无重写画面而成为在下边缘处画面的亮点。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使这些转换点不显示出来,为此将输出信号在磁头转换期间在录像机的信号通道中予以消隐。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录像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49948A
申请号 :
CN90104751.1
公开(公告)日 :
1991-03-13
申请日 :
1990-07-20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赫尔穆特·索维格布尔哈特·施密德曼
申请人 :
德国汤姆森-布兰特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联邦德国菲林根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代理人 :
邹光新
优先权 :
CN90104751.1
主分类号 :
H04N5/782
IPC分类号 :
H04N5/782  
法律状态
1993-10-13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2-04-22 :
实质审查请求已生效的专利申请
1991-03-13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