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钢瓶残液倒空装置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液化气钢瓶清除残液作业,尤其是一种液化气钢瓶残液倒空装置,其属于作业运输技术领域。该装置设计特殊的喷射泵,优选了关键尺寸,使液烃喷射泵能正常高效地工作,其吸口处产生足够的低压。该装置充分利用残液贮罐自身的压力,为被倒残液的钢瓶备好一定压力,以保证喷射泵吸口处的低压,低于钢瓶内的压力,达到倒残目的。该装置的倒残效果不受钢瓶内原残液压力大小的影响,具有耗能低,噪音小,制造安装简单方便,工作效率高的优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液化气钢瓶残液倒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65920A
申请号 :
CN91106387.0
公开(公告)日 :
1992-11-04
申请日 :
1991-04-16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郭选宗周利勤王春生张胜发
申请人 :
青岛市煤气公司
申请人地址 :
266032山东省青岛市人民路399号
代理机构 :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韩振东
优先权 :
CN91106387.0
主分类号 :
F17C7/02
IPC分类号 :
F17C7/02  F04F5/1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7
气体或液体的贮存或分配
F17C
盛装或贮存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容器;固定容量的贮气罐;将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灌入容器内,或从容器内排出
F17C
盛装或贮存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容器;固定容量的贮气罐;将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灌入容器内,或从容器内排出
F17C7/00
从压力容器内排放液化、固化或压缩气体的其他小类内不包含的方法或设备
F17C7/02
排放液化气体的
法律状态
1997-02-12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2-11-04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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