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洁雾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主要由乙醇、表面活性剂、薄荷脑、香精、丝肽液及蒸馏水组成的口洁雾液体和带有喷雾装置的瓶子组成。对口腔具有去污、除臭、杀菌和营养保健等作用,安全无毒无副作用,使用方便,喷入口腔的雾状液体不需吐出也不需嗽口,保持时间长,效果好,是理想的口腔卫生保健用品。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口洁雾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64406A
申请号 :
CN91106943.7
公开(公告)日 :
1992-09-16
申请日 :
1991-02-28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尹长斌宋红燕吴红
申请人 :
珠海经济特区宁珠日用化学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519000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三角工业区益盈大厦
代理机构 :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周新亚
优先权 :
CN91106943.7
主分类号 :
A61K7/16
IPC分类号 :
A61K7/16  
法律状态
1999-03-10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4-01-19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2-09-1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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