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协合作用的除草剂组合物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文描述了一种具有增效活性的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中含有2-[7-氟-3,4-二氢-3-氧代-4-(2-丙炔基)-2H-1,4-苯并嗪-6-基]全氢化咪唑并[1,5-a]吡啶-1,3-酮和选自下组包括的一种除草剂:草甘膦(II),嘧黄隆(III),imazapyr(IV),2,4-滴(V),麦草畏(VI),敌草隆(VII),氟黄草醚(VIII),glufosinate-ammonium(IX),杀草强(X),稀禾定(XI),塞克津(XII),利谷隆(XIII),氟锁草醚(XIV),克阔乐(XV),氟磺胺草醚(XVI),胺硝草(XVII),草不绿(XVIII),丙草安(XIX),氟乐灵(XX),氯嘧磺隆(XXI),imazaquin(XXII)和普杀特(XXIII)的混合物。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协合作用的除草剂组合物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73071A
申请号 :
CN92113786.9
公开(公告)日 :
1993-06-16
申请日 :
1992-11-0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G·约翰R·里斯
申请人 :
先灵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联邦德国柏林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杨厚昌
优先权 :
CN92113786.9
主分类号 :
A01N57/12
IPC分类号 :
A01N57/12  A01N43/90  A01N47/34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01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A01N
人体、动植物体或其局部的保存;杀生剂,例如作为消毒剂,作为农药或作为除草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57/00
含有有机磷化合物的杀生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57/10
具有磷—氧键或磷—硫键
A01N57/12
含有无环或环脂基
法律状态
1996-12-18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5-05-10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3-06-1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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