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形式传输图像的电视系统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为了能够通过具有有限带宽的媒介传输数字形式的电视图像,对图像进行图像变换和可变长度编码。把要传输的图像变换成包括可变长度代码字的比特流。将该比特流变换成对于传输错误不太敏感的通道比特流。为此,把8*8个像素的子图像中最重要的代码字容纳到通道比特流中固定的比特位置上。这些代码字可以利用比特位置的简单减计数恢复出来。把其它代码字分配在其它比特位置上。解码器比较简单,因为包括重要代码字的每个块的长度也传输了。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以数字形式传输图像的电视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83297A
申请号 :
CN93107697.8
公开(公告)日 :
1994-03-02
申请日 :
1993-07-05
授权号 :
CN1045040C
授权日 :
1999-09-08
发明人 :
P·H·N·迪韦思R·A·布朗迪克S·J·J·尼森W·H·A·布吕尔斯
申请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岳
优先权 :
CN93107697.8
主分类号 :
H04N7/13
IPC分类号 :
H04N7/13  
相关图片
法律状态
2003-08-27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1999-09-08 :
授权
1995-10-11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5-03-22 :
著录项目变更
变更事项 : 申请人
变更前 : 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变更后 : 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
1994-03-0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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