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胎盘制品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属于医用配制品技术领域,涉及一种人参胎盘制品及其制造方法。该人参胎盘制品主要成分为人参和人胎盘,主要成分含量为人参64—86%、人胎盘14—36%(按重量百分比),制品的成分中还有各种剂型所需的适量的辅料、附加剂和基质,该制品可制成胶囊剂、片剂、丸剂、酒剂、糖浆剂口服液、冲剂、贴膏剂等。该制品的制造方法是将人参、胎盘干后分别研成细粉、按规定比例混合均匀再制成各种剂型,或将人参、胎盘加入溶液中浸渍、再加工处理制成口服液、冲剂等。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人参胎盘制品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99274A
申请号 :
CN93111672.4
公开(公告)日 :
1995-03-01
申请日 :
1993-08-27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龙惠民文先惠
申请人 :
龙惠民
申请人地址 :
410005湖南省长沙市履道巷2号
代理机构 :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罗建民
优先权 :
CN93111672.4
主分类号 :
A61K35/78
IPC分类号 :
A61K35/78
法律状态
1997-01-22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5-03-0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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