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摄/录象机和重放信号传输系统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电视摄/录象机包括将拍摄的景物转换成相应的电信号的电视摄象机单元和记录由电视摄象机单元提供的电信号并将记录的电信号重放的VTR。由VTR重放的信号通过内部RF转换器转换成电视载波信号,电视载波信号经由电缆与外部电视机相连的输出插孔传送至该电视机。电视摄/录象机还包括能可拆卸地与容纳电视摄象机单元、VTR单元和RF转换器的机身结合的适配器,以及当适配器和机身结合时与机身上的先前的输出插孔连接的一个输出插孔。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电视摄/录象机和重放信号传输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90695A
申请号 :
CN93121077.1
公开(公告)日 :
1994-08-10
申请日 :
1993-12-24
授权号 :
CN1055591C
授权日 :
2000-08-16
发明人 :
三上勉金子雅保村濑由春
申请人 :
索尼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东京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付康
优先权 :
CN93121077.1
主分类号 :
H04N5/76
IPC分类号 :
H04N5/76  H04N7/18  H04B3/54  
法律状态
2004-02-18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0-08-16 :
授权
1996-01-10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4-08-10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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