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公害强力杀虫剂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无公害强力杀虫剂,由石脑油、松香、乙醇胺、SP-80和水混合而成。这种杀虫剂杀虫机理为触杀作用,不含有机磷、氰和砷等有毒物质,对人畜无害,不发生药害,成本低,加工简单,高效无毒,使用方便,杀虫效果好,药效优于目前的有机磷农药。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无公害强力杀虫剂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04842A
申请号 :
CN94110403.6
公开(公告)日 :
1995-07-12
申请日 :
1994-01-07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窦玉峰袁永安窦晖来于朝阳
申请人 :
窦玉峰;窦晖来;于朝阳
申请人地址 :
256600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八路505号
代理机构 :
山东省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成振村
优先权 :
CN94110403.6
主分类号 :
A01N33/02
IPC分类号 :
A01N33/02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01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A01N
人体、动植物体或其局部的保存;杀生剂,例如作为消毒剂,作为农药或作为除草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33/00
含有机氮化合物的杀生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33/02
胺;季铵化合物
法律状态
2001-05-30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7-10-08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5-07-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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