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炉具的使用年限及累积使用警示方法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为一种瓦斯炉具的使用年限及累积使用警示方法,使用本发明的使用年限及累积使用警示方法可正确计数消费者使用该瓦斯炉具的使用时间值(使用次数值)且将其与储存于存储模块的使用年限值(累积使用次数值)作比较,当比较结果相符时,通过警示装置用以提醒消费者所使用的瓦斯炉具已达使用年限(已达累积使用期限),可确保消费者生命以及能够安全使用瓦斯炉具。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瓦斯炉具的使用年限及累积使用警示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959215A
申请号 :
CN200510118564.6
公开(公告)日 :
2007-05-09
申请日 :
2005-10-3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林庭安
申请人 :
保音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县
代理机构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高龙鑫
优先权 :
CN200510118564.6
主分类号 :
F24C3/14
IPC分类号 :
F24C3/1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C
其他家用炉或灶;一般用途家用炉或灶的零部件
F24C
其他家用炉或灶;一般用途家用炉或灶的零部件
F24C3/00
气体燃料的炉或灶
F24C3/14
专门适用于旅行的,例如可折叠的
法律状态
2009-06-17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7-07-04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7-05-09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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