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保存系统架构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子证据保存系统架构,实现了对网上的侵权行为、网络操作行为、电子合同、电子文件等电子证据的在线保存,并及时、客观并秘密地将这些日后可能毁灭丢失或难以取得证据加以验证提取,以保持其证明力。它是由服务端、互联网及客户端三个部分依次连接组成。服务端是由网站服务器、认证服务器、网站代理服务器、电子证据管理服务器、计费和审计管理服务器、存储结点服务器及外联接口连接在一起后与互联网相连。所述客户端由浏览器或客户端软件与互联网相连形成。本实用新型保证了所保存的电子证据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实时行、连续性、合理性以及不可篡改性,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值得推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电子证据保存系统架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07273.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6-05
授权号 :
CN201063645Y
授权日 :
2008-05-21
发明人 :
许元进杨小焰余侃吴慧明翁武焰
申请人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350000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
代理机构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翁素华
优先权 :
CN200720007273.4
主分类号 :
H04L12/28
IPC分类号 :
H04L12/28  H04L29/02  
法律状态
2016-08-03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672711893
IPC(主分类) : H04L 12/28
专利号 : ZL2007200072734
申请日 : 20070605
授权公告日 : 20080521
终止日期 : 20150605
2009-11-25 :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邮编 : 350000
变更后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邮编 : 350000
2008-05-2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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