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
专利权的无效、部分无效宣告
摘要

一种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包括客户机、证据网关,以及集中证据存储装置,客户机连接证据网关,再通过互联网或专用网连接到集中证据存储装置。所述集中证据存储装置由WEB应用服务器、证据管理服务器及存储服务器相互连接组成,其中WEB应用服务器与证据网关通过网络连接。本实用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的优点在于:解决广大互联网用户的电子证据保存需求,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的证据保存方式,使得互联网用户在遭受网络欺诈、网络侵权时候能及时保存证据,为以后的举证提供有效的依据,保证互联网持续有效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新型电子证据保全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07651.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7-18
授权号 :
CN201063643Y
授权日 :
2008-05-21
发明人 :
许元进林华斌杨小焰吴慧明余侃
申请人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350000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
代理机构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翁素华
优先权 :
CN200720007651.9
主分类号 :
H04L12/00
IPC分类号 :
H04L12/00  H04L12/66  
法律状态
2012-07-11 :
专利权的无效、部分无效宣告
专利权全部无效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9
号牌文件序号 : 101293723940
IPC(主分类) : H04L 12/00
专利号 : ZL2007200076519
授权公告日 : 20080521
无效宣告决定日 : 20110929
无效宣告决定号 : 17320
2009-11-25 :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变更前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邮编 : 350000
变更后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邮编 : 350000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2008-05-2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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