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公证系统架构
专利权的无效、部分无效宣告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子证据公证系统架构,由电子证据公证服务器、客户机、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服务器三个部分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组成。实现各种电子证据的生成、公证、校验。其中,电子证据公证服务器运行证据包公证服务、证据包校验服务、标准时间服务、公私钥管理服务;客户机运行客户端软件,实现证据内容的添加、原始证据包的特征码生成、形成公证后的正式证据包、并保证正式证据包的安全性、不可篡改性、有效性。而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服务器通过互联网向电子证据公证服务器提供标准时间服务。本实用新型保证了电子证据的保密性、不可篡改性以及法律公正性,具有广大的网络用户群体与很高的社会推广价值。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电子证据公证系统架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101367.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2-03
授权号 :
CN201152985Y
授权日 :
2008-11-19
发明人 :
许元进杨小焰
申请人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350000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
代理机构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翁素华
优先权 :
CN200820101367.2
主分类号 :
G06Q50/00
IPC分类号 :
G06Q50/00  H04L12/2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06
计算;推算或计数
G06Q
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
G06Q50/00
特别适用于特定商业行业的系统或方法,例如 公用事业或旅游
法律状态
2012-09-12 :
专利权的无效、部分无效宣告
专利权全部无效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9
号牌文件序号 : 101324910967
IPC(主分类) : G06Q 50/00
专利号 : ZL2008201013672
授权公告日 : 20081119
无效宣告决定日 : 20111214
无效宣告决定号 : 17711
2009-11-25 :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 : 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邮编 : 350000
变更后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星发路8号,邮编 : 350000
2008-11-1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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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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