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净毛皮外激光标刻系统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净毛皮外激光标刻系统,包括:在担钩下端悬挂的标刻前和标刻后的物体,在物体的一侧或两侧装有用于在物体上进行激光标刻的激光设备,激光设备由控制器控制,在激光设备的上端或侧面装有用于追踪物体的变焦装置,激光设备与所述物体可相对移动。其中,担钩经滑轮挂在滑道上,滑道的上端与传动链条上的拨叉下端对齐,传动链条上的拨叉安装在传动链条上,传动链条安装在两链轮之间,所述链轮与链轮驱动机构、主梁连接,所述主梁和所述滑道与支架或屋顶连接。本实用新型实现了标识无异物性、永久性、可食用性,解决了生猪由屠宰过程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可识别标识的安全可靠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在净毛皮外激光标刻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078444.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1-07
授权号 :
CN201139028Y
授权日 :
2008-10-29
发明人 :
吴政敏章杰贺刚袁慧斌周平吕光华李小刚王恺
申请人 :
北京志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100096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东二里硅谷先峰15楼
代理机构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刘长威
优先权 :
CN200820078444.7
主分类号 :
A22C17/10
IPC分类号 :
A22C17/1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2
屠宰;肉品处理;家禽或鱼的加工
A22C
肉类、家禽或鱼的加工
A22C17/00
其他加工肉或骨的装置
A22C17/10
标记肉或香肠
法律状态
2018-01-30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IPC(主分类) : A22C 17/10
申请日 : 20080107
授权公告日 : 20081029
申请日 : 20080107
授权公告日 : 20081029
2008-10-2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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