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机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小家电产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爆米花机,它包括壳体、马达、风扇、发热丝、食物仓、仓盖;所述食物仓可拆卸地设置于壳体内,食物仓底部开设有若干吹风口;所述马达、风扇和发热丝安装于壳体内,马达连接风扇,发热丝在风扇上方,食物仓底部在发热丝上方;所述仓盖盖在壳体上部,仓盖顶部开设有食物入口,仓盖侧部开设有食物出口;所述食物仓的内侧上部设置有挡风圈,挡风圈绕着食物仓的内侧上部;可有效防止未熟食物被吹出,保证食物的质量。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爆米花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529458.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4-18
授权号 :
CN210671983U
授权日 :
2020-06-05
发明人 :
刘永聪程沛池
申请人 :
东莞清溪华晖电器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东莞清溪华晖电器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郑久兴
优先权 :
CN201920529458.4
主分类号 :
A23L7/183
IPC分类号 :
A23L7/183  A23P30/3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3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A23L
不包含在A21D或A23B至A23J小类中的食品、食料或非酒精饮料;它们的制备或处理,例如烹调、营养品质的改进、物理处理;食品或食料的一般保存
A23L7/00
含有谷类得到的产品;麦芽制品;其制备或处理
A23L7/10
含有谷类得到的产品
A23L7/161
膨化谷物,如爆玉米花或爆米花
A23L7/174
从没有磨粉或形成生面的、完整的谷物或谷粒制作疏松谷类食品
A23L7/183
通过没有降压设备的加热
法律状态
2020-06-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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