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气式承压燃气锅炉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大气式承压燃气锅炉,包括:承压燃气锅炉本体,其上端设置有排烟机构;排烟机构包括排烟道和排烟罩,排烟道包括设置在承压燃气锅炉本体上端的下烟道、设置在下烟道上端的上烟道,排烟罩设置在上烟道的上端;上烟道内设置有烟气净化机构,烟气净化机构包括设置在上烟道内的承载板、设置在承载板上的水池以及用于连通承载板和水池的导烟管,导烟管的下端位于承载板的下方,导烟管的上端位于水池内的液面下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大气式承压燃气锅炉,该大气式承压燃气锅炉包括承压燃气锅炉本体,其上端设置有排烟机构,可对承压燃气锅炉本体燃烧工作排出的烟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避免烟气直接排出至大气中污染大气环境。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大气式承压燃气锅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2104425.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1-29
授权号 :
CN211260855U
授权日 :
2020-08-14
发明人 :
于波
申请人 :
山西中加盛博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南街鼎元时代中心A座1806室
代理机构 :
北京冠和权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张楠楠
优先权 :
CN201922104425.8
主分类号 :
F23J11/00
IPC分类号 :
F23J11/00  F23J13/00  F23J15/00  B01D46/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11/00
排烟或排废气装置,例如烟道
法律状态
2020-08-1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