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煤矿安全的煤矿挖掘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基于煤矿安全的煤矿挖掘设备,包括安装台,所述第一延伸臂另一端设有挖铲,所述传送带内设有传动齿轮,且传动齿轮之间呈齿合联动连接,所述传动齿轮上设有驱动电机,所述传送带通过传动齿轮和驱动电机呈联动运行,且传送带的长度大于履带的长度,所述传送带的宽度与运料槽的宽度相匹配,且传送带一侧设有导料板,且导料板为倾斜漏斗结构。该基于煤矿安全的煤矿挖掘设备的结构较传统机器缩小,可以进行室内使用,且该装置的安装台下端集成有传送带,且传送带内设有传动齿轮,并且传送带的长度大于履带的长度,而安装台内开设有运料槽,从而方便对煤矿的运输,而传送带一端设有导料板,方便对煤矿的导料,使用更方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基于煤矿安全的煤矿挖掘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431387.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30
授权号 :
CN212535656U
授权日 :
2021-02-12
发明人 :
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 :
沈阳万汇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永康街212号
代理机构 :
沈阳优普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孙奇
优先权 :
CN202020431387.7
主分类号 :
E21C27/30
IPC分类号 :
E21C27/30 E21C35/20 E21C29/22 E02F3/32 E02F7/02 E02F9/16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C
采矿或采石
E21C27/00
使矿物完全落离矿层的机械
E21C27/20
用不包括掏槽的方法开采矿物
E21C27/30
用挖出矿物的扒爪、勺斗或铲斗
法律状态
2021-02-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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