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杀灭芽孢的杀孢子剂及其制备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属于消毒剂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能够杀灭芽孢的杀孢子剂及其制备方法,所述的杀孢子剂包括以下原料:过氧化氢、纳米银离子以及稳定剂。本发明所述的能够杀灭芽孢的杀孢子剂,残留量低或无残留;材料兼容性好,不会腐蚀不锈钢、碳钢、铝等金属材质,对铜有轻度腐蚀性;通过添加一种或多种稳定剂,稳定性好;可喷洒、擦拭使用;原液或稀释使用;使用方便;杀菌能力卓越,能够杀灭枯草芽孢杆菌黑的变种芽孢;安全性高。本发明提供的制备方法,简单易操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能够杀灭芽孢的杀孢子剂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304144A
申请号 :
CN202111393580.1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申请日 :
2021-11-23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魏希庆庞元金李鹏章白涛韩堃刘明明勾长磊初宝
申请人 :
山东新华莎罗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泽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2009号新华医疗科技园内
代理机构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蔡绍强
优先权 :
CN202111393580.1
主分类号 :
A01N25/22
IPC分类号 :
A01N25/22 A01N59/00 A01N59/16 A01P1/00 A01P3/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01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A01N
人体、动植物体或其局部的保存;杀生剂,例如作为消毒剂,作为农药或作为除草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25/00
以其形态、非有效成分或使用方法为特征的杀生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以减低有效成分对害虫以外的生物体的有害影响的物质
A01N25/22
含有稳定有效成分的成分
法律状态
2022-04-29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A01N 25/22
申请日 : 20211123
申请日 : 20211123
2022-04-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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