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漫艺术设计用渲染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为一种动漫艺术设计用渲染装置及其使用方法,涉及艺术设计渲染装置技术领域,包括底座、限位筒、安装盘、卡耳、设置于底座下方的移动缓震机构、设置于限位筒与安装盘之间的定位升降机构以及设置于两个卡耳之间的灵活渲染机构,移动缓震机构包括立柱、缓震筒、第一弹簧以及横架,缓震筒上端中心位置开设有第一滑孔,立柱侧壁与第一滑孔活动连接,立柱上端与底座下方中心位置固定连接,缓震筒外部下方与横架上端中心位置固定连接,定位升降机构包括电机、伸缩柱、液压杆、卡盘以及支撑座,电机设有电机轴,伸缩柱与电机通过电机轴活动连接,本发明中,第一滑柱与第一滑杆之间活动连接规避地面对整个装置的震动影响。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动漫艺术设计用渲染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440077A
申请号 :
CN202210087955.X
公开(公告)日 :
2022-05-06
申请日 :
2022-01-2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马晓冉王红娟崔嫱李萌王方
申请人 :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青年西路38号
代理机构 :
青海中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张艳花
优先权 :
CN202210087955.X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F16M11/42 F16F15/02 F16F15/067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2-05-24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F16M 11/04
申请日 : 20220125
申请日 : 20220125
2022-05-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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