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清水笋贮藏保鲜工艺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摘要

一种鲜清水笋的贮藏保鲜工艺,在不需罐头厂复杂设备和大量投资的情况下,利用保鲜液的作用,使鲜笋能保持原有的色、香、味及嫩脆度达4~5个月之久。经本发明方法保鲜的笋既可直接食用,又可进一步加工成罐头。保鲜液的配方为:1~3%的精食盐,0.3~0.4%的柠檬酸、0.05~0.2%的异抗坏血酸、0.1~0.3%的食品聚磷酸盐,0.1~0.2%的山梨酸(盐),保鲜液的pH值为3.5~4.4。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鲜清水笋贮藏保鲜工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37258A
申请号 :
CN88101326.9
公开(公告)日 :
1989-11-22
申请日 :
1988-03-0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林立青
申请人 :
福建省建瓯县保鲜技术服务站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建瓯县都御坪14号
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丁秀丽
优先权 :
CN88101326.9
主分类号 :
A23B7/00
IPC分类号 :
A23B7/00  A23B7/1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3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A23B
保存,如用罐头贮存肉、鱼、蛋、水果、蔬菜、食用种籽;水果或蔬菜的化学催熟;保存、催熟或罐装产品
A23B7/00
水果或蔬菜的保存或化学催熟
法律状态
1992-06-17 :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1989-11-22 :
公开
1988-09-14 :
实质审查请求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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