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氧离子发生器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适用于机动车内的负氧离子发生器,这种负氧离子发生器由脉冲高压发生器和放电电极组成,脉冲高压发生器直接由机动车内点烟器中的电瓶电源供电,所产生的振荡高压经高压线圈升压得到脉冲高压,供放电电极产生电晕放电,放电结果在电极周围产生负氧离子,放电电极采用氖灯,氖灯同时可作为指示灯。本实用新型制成的负氧离子发生器具有体积小,负氧离子量适中的优点,而且耗电量仅为0.72瓦,不会影响机动车的其他功能。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负氧离子发生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88201418.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88-03-12
授权号 :
CN2040905U
授权日 :
1989-07-12
发明人 :
陈宝生茅子英
申请人 :
北京无线电仪器厂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福长街4条4号
代理机构 :
京华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王启明
优先权 :
CN88201418.8
主分类号 :
C01B13/11
IPC分类号 :
C01B13/11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1
无机化学
C01B
非金属元素;其化合物
C01B13/00
氧;臭氧;一般氧化物或氢氧化物
C01B13/10
臭氧的制备
C01B13/11
用放电法
法律状态
1992-03-04 :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无效宣告决定号 : 186 无效宣告决定日 : 19911122
1990-03-14 :
授权
1989-07-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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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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