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花生食品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摘要
一种花生食品,它包括生花生米、膨化黏米面、面粉和苏打,它们的重量比为20∶4~7∶5~7∶0.008~0.015。本发明食品制作时以糖水为粘合剂。将上述原料进行豆果成型,再经烘烤、添加调味剂,最后进行干燥和冷却。本发明食品酥脆、具有香气、口感好。本发明食品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的脂肪酸及蛋白质,低糖低盐,可减少肥胖病和高血压。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花生食品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77862A
申请号 :
CN93102792.6
公开(公告)日 :
1993-11-03
申请日 :
1993-03-3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刘长民李宏伟
申请人 :
刘长民
申请人地址 :
101500北京市密云县城内四眼井胡同5号北京市华乐食品公司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张爱群
优先权 :
CN93102792.6
主分类号 :
A23L1/36
IPC分类号 :
A23L1/36
法律状态
1993-12-01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3-11-03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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