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茶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健身茶:用天然药物制作,主要用龙眼肉(干龙眼去外壳取内肉)、桑椹(烘干)、大枣(去核)制作,将它们切丝或粉碎混合即可。此三味药配为一方,既补气血,又安神益智,对人体精气神有补益之功效。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健身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89438A
申请号 :
CN93110019.4
公开(公告)日 :
1994-07-20
申请日 :
1993-01-09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陈景耀
申请人 :
陈景耀
申请人地址 :
111300辽宁省灯塔县职业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93110019.4
主分类号 :
A23F3/34
IPC分类号 :
A23F3/34 A23L2/02 A61K35/78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3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A23F
咖啡;茶;其代用品;它们的制造、配制或泡制
A23F3/00
茶;茶代用品;其配制品
A23F3/34
茶代用品,例如巴拉圭茶;其提出物或泡剂
法律状态
1996-07-10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4-07-20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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