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体和发光系统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利用从光源发出的光来发射光的发光体,该发光体具有:包含第一光散射剂的涂覆层;和包含第二光散射剂的衬底层,涂覆层的厚度和衬底层的厚度之比为1/300~1/7,涂覆层中的光散射剂浓度与衬底层中的光散射剂浓度之比为100/1~2000/1。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发光体和发光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5610A
申请号 :
CN200580040699.3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申请日 :
2005-11-2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梅庭信义坂田嘉奈子
申请人 :
旭化成化学株式会社
申请人地址 :
日本东京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郇春艳
优先权 :
CN200580040699.3
主分类号 :
F21V8/00
IPC分类号 :
F21V8/00  F21Y101/02  G02B6/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V
照明装置或其系统的功能特征或零部件;不包含在其他类目中的照明装置和其他物品的结构组合物
F21V
照明装置或其系统的功能特征或零部件;不包含在其他类目中的照明装置和其他物品的结构组合物
F21V8/00
光导的使用,例如照明装置或系统中的光导纤维装置
法律状态
2009-08-12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7-12-26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7-10-3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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