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光眼镜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发光眼镜,在眼镜的镜框及镜脚上方设有发光体,该发光体可为自发光的发光片,也可为通过外部光源发光的光纤,因此在使用时,可照亮眼镜,从而可突显眼镜的装饰效果,即使在光线较暗的场合,也同样可达到装饰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发光眼镜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156365.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11-24
授权号 :
CN200983048Y
授权日 :
2007-11-28
发明人 :
张胜华
申请人 :
张胜华
申请人地址 :
361024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镇苑亭路九号厦门力标五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朱凌
优先权 :
CN200620156365.4
主分类号 :
G02C11/04
IPC分类号 :
G02C11/04 G02B6/00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02
光学
G02C
眼镜;太阳镜或与眼镜有同样特性的防护镜;隐形眼镜
G02C11/00
非光学附件;其连接
G02C11/04
照明装置
法律状态
2010-01-27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7-11-2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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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N200983048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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