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人脸检测对比算法的摄像头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头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视觉人脸检测对比算法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本体的下端连接有长杆,所述长杆活动套接有套筒,所述套筒上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纵向槽口,所述长杆位于套筒内部的一端连接有横杆,横杆的两端均活动贯穿纵向槽口并延伸至套筒的外部,所述套筒外壁上开设的螺纹段螺纹连接有螺帽。本装置,可以根据被检测者脸的高度位置和脸的大小的区别,对本装置进行高度和左右位置的调节,减小成像的差异,利于人脸检测;弹性带的设置,对横向槽口进行覆盖,防止外部部件落入盒体的内部,影响盒体内部部件的运行,同时弹性带的设置提高了套筒位置的稳定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视觉人脸检测对比算法的摄像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238588.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6-30
授权号 :
CN212929395U
授权日 :
2021-04-09
发明人 :
谢忠良
申请人 :
安徽天沐沃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5-8号高新区厂房第三层
代理机构 :
安徽权小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许希富
优先权 :
CN202021238588.1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H04N5/225  G06K9/0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04-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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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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