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子烟的吸嘴部分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烟(3)的吸嘴部分(1),吸嘴部分(1)包括:烟弹(11),该烟弹包括具有壳体(12)的液体储存器(10),该液体储存器被配置成存储待汽化的液体(14),烟弹(11)包括延伸穿过烟弹的、在空气入口开口(22)与蒸气出口开口(20)之间穿过汽化腔室(18)的主蒸气通道(16);吸嘴(40),该吸嘴可连接至该电子烟(3)的主体(2),该吸嘴(40)包括蒸气通道(42),用于接纳来自该烟弹(11)的主蒸气通道(16)的蒸气(17);并且其中,烟弹(11)可由消费者相对于吸嘴(40)在烟弹的轴向方向A上轴向移位并且可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并且其中,在第一位置,烟弹(11)的空气入口开口(22)和蒸气出口开口(20)两者均打开,并且在第二位置,烟弹(11)的空气入口开口(22)和蒸气出口开口(20)两者均关闭,并且其中,烟弹(11)可由消费者相对于电子烟(3)的主体(2)轴向移位(A)以选择性地打开和关闭主蒸气通道(16)。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电子烟的吸嘴部分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269173A
申请号 :
CN202080057907.5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1
申请日 :
2020-08-28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C.佐米尼
申请人 :
日本烟草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瑞士日内瓦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王增强
优先权 :
CN202080057907.5
主分类号 :
A24F40/10
IPC分类号 :
A24F40/10 A24F40/40 A24F40/42 A24F40/46 A24F40/5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4
烟草;雪茄烟;纸烟;模拟吸烟装置;吸烟者用品
A24F
吸烟者用品;火柴盒;模拟的吸烟装置
A24F40/10
使用液体可吸入前体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22-04-19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A24F 40/10
申请日 : 20200828
申请日 : 20200828
2022-04-0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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