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杆的可伸缩三脚架结构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为自拍杆的可伸缩三脚架结构,用在自拍杆上,自拍杆包括伸缩杆、设置在伸缩杆首端的夹持部以及套接在伸缩杆上的连接部,且连接部与伸缩杆形成可相对滑动的结构;连接部远离夹持部的一端连接有至少三个可张合的支撑片,当支撑片打开时形成稳定支撑结构;每片支撑片均连接有延长部,延长部与支撑片相对移动形成加长结构;延长部在拉伸出来后,能够加长支撑片长度,使得夹持部能够在更高的高度进行拍摄,最关键的是在具有一定坡度的地方使用时,只需要拉出一片延长部,形成一定的倾斜角度,就可以适应地形使得结构稳定,而且拍摄角度也由于可以拉出其中一片延长部,获得更大的仰角角度进行拍摄,使得自拍杆的使用场景更加丰富。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自拍杆的可伸缩三脚架结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0362093.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3-20
授权号 :
CN211779978U
授权日 :
2020-10-27
发明人 :
许喜彬
申请人 :
深圳市元素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振兴路35号华美大厦533
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弘广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胡艳春
优先权 :
CN202020362093.3
主分类号 :
F16M11/32
IPC分类号 :
F16M11/3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32
具有3个或多个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0-10-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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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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