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肉保鲜剂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鲜肉保鲜剂以姜汁为主要原料配入适量抗氧化剂、粘着剂等配制而成,是一种高效、无毒,主要用于鲜猪肉,也适用于鸡、鸭、鹅、羊、牛的鲜肉保鲜。保鲜期:在25℃温度下,保鲜期为24小时;30℃的温度下,保鲜期为20小时,35℃温度下,保鲜期为15小时。保鲜后的鲜肉达到国家鲜肉一级鲜度卫生标准。本保鲜剂制备容易,使用方便,成本低,特别适用于习惯食用鲜肉的粤、港、澳、地区。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鲜肉保鲜剂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12393A
申请号 :
CN93109849.1
公开(公告)日 :
1995-11-29
申请日 :
1993-08-17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韩刚李远志陈中
申请人 :
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海珠区通力保鲜食品公司
申请人地址 :
510642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
代理机构 :
广东粤高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林德纬
优先权 :
CN93109849.1
主分类号 :
A23B4/18
IPC分类号 :
A23B4/18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3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A23B
保存,如用罐头贮存肉、鱼、蛋、水果、蔬菜、食用种籽;水果或蔬菜的化学催熟;保存、催熟或罐装产品
A23B4/00
保存肉、香肠、鱼或鱼制品的一般方法
A23B4/14
用A23B4/02或A23B4/12小组不包含的化学品保存
A23B4/18
以液体或固体形式
法律状态
1998-05-20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5-11-29 :
公开
1994-09-21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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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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