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蓝光刻录的数字视频摄像机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蓝光刻录的数字视频摄像机,提供一种基于光盘实现高清晰度数字影像的拍摄和存储,而且记录时间长的数字视频摄像机。包括数字视频摄像机电子线路和输入/输出电子线路,所述数字视频摄像机电子线路中的数字视频信号处理器通过高密度数字信息读写控制协议接口和蓝光刻录驱动器连接,所述蓝光刻录驱动器通过光学拾取头写入/读出蓝光刻录光盘数据,所述蓝光刻录驱动器通过数字信号处理器及伺服控制电路和输入/输出电路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摄像机由于采用数字视频摄像技术和高密度数字信息存储技术,能够实现高清晰影像的拍摄和存储,而且,记录时间长,使用方便,操作简单。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带蓝光刻录的数字视频摄像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027462.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09-28
授权号 :
CN200956258Y
授权日 :
2007-10-03
发明人 :
党智锋金东万
申请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300457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2号
代理机构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肖莉丽
优先权 :
CN200620027462.3
主分类号 :
G11B31/00
IPC分类号 :
G11B31/00 H04N5/76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11
信息存储
G11B
基于记录载体和换能器之间的相对运动而实现的信息存储
G11B31/00
用于记录或重现设备与有关设备协同作业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10-02-10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7-10-0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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